两个人挨得几乎零距离的姿势里,是两颗早就跳动得不相同的心,皮肤相贴阻隔不了背离,而关于爱和时间却又被七年之痒毁得一塌糊涂。
解思余偏头看戚语的薄而透的耳垂,透着一层偏光变成微微的薄红,好像带着一点媚又带着一点可爱,修长脖子上的小痣仍旧缀在白皙的皮肤上,精小漂亮着却又显得媚,就算戚语只是沉睡着的样子,解思余都觉得戚语漂亮得不像话,自己蠢蠢欲动的过分又不得不假装正人君子,丝毫不在意。
只有每次深夜他才敢伸进自己的裤子里,跑去浴室解决。
十七八岁的解思余,是在戚语身上第一次尝到情欲的滋味的。
也是在那种肮脏到不可言说的日子里,他慢慢地靠近戚语,接近戚语,把戚语拢进怀里,好像一开始就不怀好意,像个屡行偷窃还要注意主人的贼,最后自己惶惶然又骚动得不像样子,强行逼着戚语爱上自己。
那样的年岁里,解思余快乐得不像样子。
好像时时刻刻都因为戚语而有哭有笑,嬉笑怒骂都是带着荷尔蒙的味道,一众类似于催化剂的加持下,变成年少气盛又意气风发的人。
喜欢戚语,那些年的解思余才是个解思余。
幸福得即使没有家没有钱,打着工也觉得幸福到冒泡,自己就着剩饭吃剩菜也觉得日子过成了粉红色,流得酸臭的汗都是恋爱的味道,男人得不行。
那个时候总会有一些想法,却又觉得那样的实在太过于大胆,羞耻,难堪,只是想凭着一身汗,偷偷亲一下戚语就够了,如果戚语可以,他想抱着人亲,然后再摸摸对方,就够了。
青涩得不行,脱裤子都觉得害羞,还要装男人说自己什么都不为所动,可计算戚语只是脱个上衣,他就发疼,用衣服盖住转身冲进浴室。
谈个恋爱还怕擦枪走,因为两个人青涩得像挂在书上的果子,泛着嫩,纯色的心里只有向上好好生活这一件事。
他那时候说,他要成为戚语唯一的依靠。
所以铆足了劲往前冲,身无分文也要拼出一点东西送给戚语。
这样的解思余,才是十几岁天真又自信的解思余,是戚语喜欢着的解思余。
而现在的解思余,一身的贵气,西装革履,就连发丝都是被几千几万的打理过的,一挥手就是几万出去,下面那个东西不知道进了谁的嘴里又进了谁的洞里,每天晚上抱着的人都不重样,手感掂量着喜欢的,过个时候又换个人,乱得自己竖着一根东西得意得不行,以为自己有钱又有天下第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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