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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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思齐的电影总共分为两部分。错过再重逢,辗转了几十年的时间跨度。单论剧本不过就是破镜重圆的俗套故事,但路思齐的戏,向来擅长在细节处打动人心。

任朗有事没能出席第一日的开机仪式,发布会结束之后,林喻在后台遇上了另一位主演,女主角梁梦琪。

梁梦琪比林喻出道晚个一两年,拍谍战片出名,因着以前扮演的都是特工之类的角色,给人的印象太高冷,林喻这种程度的自来熟都不敢轻易搭话。

化妆间里沉默好久,梁梦琪主动问他:“你和孟萧呈的那个节目录完了么?”

林喻惊讶:“寰宇信号?你也知道我们这个节目啊。”

梁梦琪说:“怎么可能不知道,在微博上这么火,我每周都在追的。”

林喻说:“可是前几期收视率都不太好啊,我还以为没人喜欢看这种动脑子的节目了呢。”

梁梦琪眨眼:“我喜欢看,我还喜欢看郑队长呢。”

这时候,身后哪里忽然冒出个响亮的声音:“我也是!我也是!”

林喻回头一看,孟萧呈不知道什么时候趴在了椅背上,举着手插入话题:“是在说郑沛阳教授么?我也喜欢他!”

林喻现在一看见孟萧呈就想起那晚楼下的画面。他面不改色地翘起椅子,把人从椅背上掀了下去。

梁梦琪不知道为什么,脸色也有点奇怪:“麦香村,没人问你喜不喜欢,别瞎喜欢。”

孟萧呈坐到她旁边,撇嘴:“那你也别瞎喜欢,你也没机会了。”

这两人看上去很熟的样子,林喻后来才知道他们大学是一个班的。另外,麦香村是孟萧呈的黑称。

梁梦琪朝孟萧呈瞪眼:“我有没有机会要你说!”

孟萧呈有理有据:“别想了,你哪有我和郑教授熟!据我观察,郑教授喜欢白痴美人那一类的,你还不够白痴。”

边上的林喻默默翻了个白眼。

胡说八道。什么白痴美人,郑林林最喜欢的,明明是他这样的阳光大帅哥。

第一天的拍摄拖到很晚,林喻回房收拾好已是深夜,来不及和郑沛阳视频,就拍了张大床的照片发过去:“这个床有大又软,想和你一起睡/可怜。”

郑沛阳回复:“家里的床更大更软,我一个人睡得很舒服。”

林喻:“等我回来了一定能让你更舒服的/可怜。”

郑沛阳:“今天累么?”

林喻:“不累!虽然忙到很晚但是很开心!今天还看见任朗来片场了,他都是一条过的,台词好厉害啊!梁梦琪和我搭得也挺好的,女神就是女神,一点也不怯场,比我冷静多了。对了,下午孟萧呈还送给我了一个超大的哈密瓜,嘿嘿,好甜好甜,特别好吃!这个季节的瓜应该很贵吧,我下次要记得请他吃蛋糕。还有化妆师,看我脸太干给了我一瓶很贵的面霜,这也得记着,让方矜给她再买一瓶新的……”

太傻乎乎了,傻到不忍心打断他

说了好长一通,事无巨细的,最后总结道:“我们剧组,都是些大好人!”

郑沛阳问他:“那导演呢,不是说路思齐拍戏很折磨人么。”

林喻想了想说:“路导演啊,是有点凶巴巴,总是骂人。但其实每天收工,他都是最后一个离开片场的。说他严肃,其实比谁都更加有耐心才是。多好啊,导演这么认真,演员也会更加认真。”

“嗯。”郑沛阳心想,果然是属于林喻的回答。

无论什么时候,无论遇见什么样的人,他挂在嘴边的都是些这样的感受。每棵树苗都在经迭光照与黑暗之后才会枝繁叶茂,可林喻的世界,好像白昼足够漫长,足够他收纳看到的每一处美好,存放自己的善意。

“对了,林林啊,”林喻突然问他,“你是不是,喜欢白痴美人?”

“……”郑沛阳疑惑了一秒,“什么?”

“孟萧呈上次信誓旦旦说什么,郑教授就是喜欢白痴美人一类的,”林喻自己也莫名其妙,“他肯定对你有什么误会,我就说,怎么会有人喜欢白痴啊。”

这话林喻听不懂,但郑沛阳好像是懂了,几乎要藏不住嘴角的笑意。

“当然不喜欢,”他一字一句,慢慢说,“因为我只喜欢笨蛋,你这样的笨蛋。”

“……嘿嘿。”

这话听起来也不像好话,林喻有点懵。

可在他反应过来之前,屏幕上的自己,已经弯着眼睛笑了起来。

片场的早晨,林喻都是最早到的一个。因着家里有个时间观念严格的郑沛阳,近朱者赤,他在这方面被熏陶得不错,干什么事儿都不会迟到。

等其他几位演员抵达,林喻已经化好妆揣着袖子站在那儿了。任朗一行人经过的时候还在发呆,偶像的脸忽然像弹幕一样划过眼前,他慌乱地了个鞠躬,结果对方背对自己,根本没注意到背后的小粉丝。

因为两人饰演的是同一个角色的不同时期,戏份上几乎没有什么交集,出了镜头周围又都是一大圈人围着,所以大半天过去,林喻也没能和自己的偶像说上一句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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