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和林素通了电话后, 林慕华就提前把需要带去A市的东西都整理好了。她在小镇住了四十多年,最后离开带走的无可替代的东西,也不过只装了两个小行李箱而已。
林慕华昨天打电话给了林素, 今天一起来接她的除了林素,还有陶牧之。两人一起进了院子里,林素叫了一声“妈”,林慕华应了。而后,林慕华看了陶牧之一眼,笑了笑。
“来了。”
“阿姨好。”陶牧之打了声招呼。
林慕华又笑了笑。
林素和陶牧之的关系, 早在上次回来时就已经明朗,只是两人可能还没表明心迹,看着有些模糊。但是这次回来,关系就清晰了许多,林慕华自然也看得出来。
而对于林素和陶牧之的事情,从林慕华对陶牧之的态度里也能看得出。原本林素还担心母亲对陶牧之先前的所作所为心有芥蒂, 可如今看来母亲和陶牧之的相处还算自然亲和,林素也就放下了心来。
放下心来后, 也只剩下了开心。
三人行程不算紧张, 林素和陶牧之到家的时候是上午十一点。马上到了午饭的时间, 三人也没着急走, 待在家吃过午饭后, 才开车离开了家里。
离开住了几十年的房子,林素和林慕华并没有有太多的不舍。对于母女两人来说,对方就是自己的家,无所谓在哪套房子, 哪个城市。
下午四点,陶牧之开车进了林素给林慕华买的房子所在的小区。
林素给母亲买了一套叠加别墅。
这套叠加别墅在A市的郊区, 环境清幽,居住便利,非常适合母亲一人居住。除此之外,房间很多,她可以随时回来,以后就算有了家庭,有了孩子,也可以随时回来,都够住的。别墅一共四层,一层二层是她们家,带了一个一百多平米的大院子,院子里可以种花种树,和林慕华在小镇上住的房子没什么区别。
房子外面和房子里面没什么区别。当初林素选中这套房子,也是看中了这套房子的装修。这套房子的装修风格是那种美式田园风,装修简约柔和,色彩明显。房子里的采光非常好,阳光能够照透大块大块的玻璃进入家里,会让家里带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。
母亲的心结已经被解开了,可是和林素一样,心理问题根深蒂固,并不是解开心结就代表心理完全没有问题了。家是一个人待的最久的地方。温暖的家能够让人心情舒适,放松,这也会对母亲的心理有一定的舒缓作用。
到了家里之后,林素先带着母亲在家里转了一圈。母亲观察着新房子,虽然并未表现出太多的欣喜,可是眼睛里倒映着淡淡的光芒,也能感受出她对这套房子的喜爱。
现在是下午四点,阳光不是那么充足,但依旧明亮。光芒照在母亲身上,在她身上浮了一层浅淡的光晕。林素看着光晕中的母亲,看了一会儿后,带着她去了母亲的卧室。
在小镇的家里时,林慕华把朝阳的那一边全都弄成了林素的卧室,她就住在一间偏僻阴暗的小储物间里。
而这套房子,林素把二楼朝阳的两间弄成了两间超大的卧室。母亲一间,她一间,两人的房间中间是用阳台通在一起的。
下午时分,太阳下坠在西边,不算太刺眼的阳光透过阳台的玻璃照射进卧室内,卧室的床上,四件套上,被晒了一天,都有一股阳光的味道。只是在房间里待着,心情都非常的舒爽。
林慕华站在房间里,她的身影置身在阳光之下,她的身体也被阳光一点点晒暖了。她在这种温暖中慢慢回神,看向一旁的林素,冲她一笑。
母亲的笑容一向都是温柔的。但是以往的温柔,都像是紧绷的皮筋,好像下一秒就崩断。而现在,她站在阳光下,林素仿佛能看到她的精神,变得十分松弛松软。
被母亲这样温柔地看着,林素也随着笑了起来。
母女俩站在房间里,看着对方笑着。对视着笑了一会儿后,林慕华和林素道:“帮我整理一下行李吧。”
得到母亲的请求,林素眼睛轻抬,后点了点头。
“好啊。”
早在刚才两个人上来的时候,陶牧之就把林慕华的行李提到房间里了。提到房间后,陶牧之刚好有个电话,就离开房间去院子里接电话了。
行李箱就在门口,母女两人拿进卧室,一人一个行李箱地整理了起来。
虽然带了两个行李箱,但其实行李箱的东西并没有多少。林素在这套房子里,把母亲所需要的东西都给准备好了,她也不需要带什么过来。
现在两个人的身份像是对换了过来。以前林素回家,也不需要带什么东西,现在母亲过来,也不需要准备什么东西,因为对方都替自己准备好了。
母亲打开的行李箱里,是一些她贴身的衣物还有用品。而林素打开的行李箱里,则是一些物品,有相册,有书,满满都是母女俩生活了二十年的回忆。
林素打开行李箱,像是打开了她和母亲的过去。
母亲收藏了所有她们母女二人的东西,并且从那个家里一并都带了回来。林素蹲在行李箱前,看着自己小时候的照片,小时候读过的书,心里一点点被充满。
房子不过是个躯壳而已,这些东西才是一个家的灵魂。
林素蹲在行李箱前翻看着,把相册和书拿到一边后,看到了行李箱打开了。
铁盒是一个装饼干的圆盒。盒子打开,里面干干净净地放置着一些小玩意。
林素看了一眼,拿过了一个圆形的饼干铁盒。拿过铁盒后,她抱着铁盒把它打开了。有玻璃球,卡片,皮筋,弹弓,甚至还有两片叶子,一只塑料蝴蝶……都是林素小时候最喜欢的东西,是林素曾经的百宝盒。
这么多年,林素都忘记把这些放在哪儿了,母亲却把它们都带过来了。
林素望着铁盒里的东西,她的手指伸进了铁盒,拿出了一个玻璃球来。拿出玻璃球,林素将它卡在了她的拇指和食指之间,而后用拇指指甲的力量把玻璃球弹了出去。
玻璃球借靠着力量,弹在了铁盒里。玻璃球“啪”得一声,撞在了另外一个玻璃球上。
听到声音,林素笑了起来。
林素离开房子来到了院子里。
林素出来的时候,院子里打电话的陶牧之的通话已经接近了尾声。林素走出来,陶牧之看了她一眼,林素用唇形问了一句。
“好了吗?”
陶牧之看着她点了点头,而后,他和那边说了声再见,挂断了电话。
他挂断电话后,林素已经走到了他的身边,她献宝一样的把手里的玻璃球给陶牧之看了一眼。
陶牧之垂下眼眸,看了一眼林素的掌心。林素掌心里放着十几颗指甲大小的玻璃球,因为年岁久远,透明的玻璃球的光泽已经不是那么亮了。
看了一眼玻璃球,陶牧之看向林素,问道:“这是什么?”
听到陶牧之这个问题,林素惊讶了一下,拿了一颗玻璃球递给了陶牧之。
“你小时候没玩儿过?”
她问完,陶牧之看了她一眼,林素:“……”
也是,陶牧之的童年是爷爷奶奶给他建的游乐场,没玩儿过这种小游戏应该也属于正常。
想到这里,林素眼睛眨了眨,冲陶牧之一笑,问道:“要不要我教你玩儿?”
母亲还在楼上整理行李,两个人也是闲着,倒不如玩儿一玩儿她小时候玩儿过的东西,还能带着陶牧之追忆一下她的童年。
而陶牧之对她的童年自然是感兴趣的,她提议完,陶牧之就点了点头。
“好。”
就这样,林素开始教陶牧之玩儿玻璃球。
这个玻璃球的玩法实际上非常简单。在脚边画条线,然后在几步远的地方挖个杯口大的小坑。玩儿的时候,两人站在线外,用拇指弹玻璃球。谁先将玻璃球弹入坑里,则谁先拥有“杀人”权。进入坑里后,拥有“杀人”权的玻璃球可以去弹对方的玻璃球,如果弹到的话,对方就输了,那他的玻璃球就被对方赢走了。
林素手里的玻璃球是随着她小时候“南征北战”过的,也怪不得没什么光泽了,是因为被弹的。
在林素介绍完游戏规则后,陶牧之接过林素手里的玻璃球,拿着弹了弹,试了一下手感。
试完手感后,陶牧之看向林素,道:“比一场?”
林素:“……”
你这属实有些不知好歹了。
陶牧之虽然捞鱼很厉害,但玻璃球他还是个新手玩家。而她虽然捞鱼不行,玻璃球可是从小就在玩儿的。现在虽然有那么十几年不玩儿了,可手感还在,没想到陶牧之竟然对她提出了挑战?
而林素自然是应战的,不然搞得像是她不敢和陶牧之比一样。陶牧之说完,林素的胜负欲熊熊燃起,她像奶奶分祖母绿一样把玻璃球分给了陶牧之一半。
分完玻璃球,林素用小石头挖了坑划了线。做完这些后,林素把小石头一扔,道。
“来!”
两个加起来四十多岁的人开始了小学鸡游戏比赛。
这种游戏林素是非常有胜利的信心的。因为它不和捞鱼一样,靠运气靠手感,这个它靠经验。林素拥有七八年的弹玻璃球经验,虽然十几年不玩儿有些手生,可是比起陶牧之这个新手她赢的概率还是非常大的。
两人站在线后面,猜拳决定谁先弹。这一步是林素赢了,林素赢了之后,对准坑的方位把玻璃球弹了出去。玻璃球一出去,林素跟着也跑了出去,她眼睛紧张地盯着玻璃球,而后玻璃球在坑不远的位置停下了。
停下后,林素松了口气,她得意一笑,看向陶牧之道:“轮到你了。”
林素说完,陶牧之把他的玻璃球也弹了出来。
陶牧之第一次,弹得有些偏,离着坑的位置也有些远。他弹出去后,林素看到他玻璃球所在的位置,哼哼一笑,然后蹲下来,拿起自己的玻璃球照着小坑弹了过去。
因为她第一步走得比较好,玻璃球离着坑的位置就已经很近了。所以第二步,林素成功把玻璃球弹入坑里,获得了“杀人”权。
获得“杀人”权后,林素从小坑里把她的玻璃球拿了出来,对陶牧之道:“我能‘杀’你了。”
陶牧之比量了一下坑和他玻璃球所在的位置,道:“你能弹得到?”
在他这样问着的时候,林素早已经聚精会神地单膝跪在了小坑的一旁。她的手指捏紧了她的玻璃球,视线瞄准了陶牧之玻璃球所在的方位,瞄准之后,林素沉下了她的呼吸。下一秒,玻璃球被她的手指弹了出去。
玻璃球以非常快的速度朝着陶牧之玻璃球所在的位置飞去,那本来是非常远的位置,但是林素今天运气爆棚,她这样弹出之后,“砰”得一声,两个玻璃球相撞,陶牧之的玻璃球被她的玻璃球给弹飞了。
陶牧之:“……”
林素:“耶!!!”
林素“嗖”得一下从地上蹦了起来,在她蹦起来时,陶牧之像是还没回过神来。林素哈哈笑着,一个猛扑跳进了他的怀里。陶牧之下意识把她抱住了。
林素双腿攀在陶牧之的腰间,双手搂住了他的脖子,她的身体在陶牧之的怀里开心地晃着,她哈哈笑着对陶牧之道:“服不服!就问你服不服!哈哈哈!”
陶牧之的双臂抱住了在他怀里乱晃的林素,她今天是真的开心,力气也是不小。陶牧之从刚才她那“惊天”一弹中回过神来,看着林素脸上的笑,陶牧之也弯了弯唇角。
“服。”
林素更开心了!
仔细算算,她好像是第一次赢陶牧之!
耶!!!
两个人在院子里闹着的时候,林慕华也已经整理完了行李。听到楼下的笑闹声,林慕华走到了卧室阳台。
从阳台上,能看到院子里林素开心地在陶牧之的怀里欢呼,在她笑着时,陶牧之则稳稳地抱着她,随着她笑着。
快五点了,阳光也已经染上了颜色,斜阳透过院子外的树将光芒斑驳地洒在院子里的年轻男女身上。林慕华沐浴在夕阳中,望着女儿的笑,眼中也浮现出了一抹笑意。
今天是母亲来A市的第一天,也是入住新房的第一天,三个人自然要好好庆祝一下。
和陶牧之玩儿了一会儿玻璃球,把他杀了个片甲不留后,差不多也到了晚饭时间了。晚饭三人今天就在新家吃,林慕华下楼后,陶牧之和林素去洗了一下手,而后三人一起去了超市。
这里虽然是郊区,但也是很方便的。小区外就有大型商场,商场里应有尽有,也有进口超市。到了超市,林慕华挑了食材,陶牧之负责拎着,林素负责结账,三人分工明确,没过多久就重新回到了家里。
回到家后,陶牧之自然而然地拎着购物袋进了厨房。
在他进厨房后不久,林慕华也走了进来。陶牧之回头看过去,林慕华拿了围裙已经套在了自己的身上。她娴熟地系上围裙,抬眼冲陶牧之笑了一下,道:“我来吧。”
林慕华这一切做的十分自然。而陶牧之看了一眼她略显憔悴的脸色,道:“我来就好。”
今天搬家,林慕华虽然什么都不用收拾,可毕竟也是搬家,还是费了些心力的。
陶牧之这样说完,林慕华已经过去接过了他手里的购物袋。她将购物袋放在厨台,把里面的食材一样样拿了出来,道。
“来妈妈家里,哪有让孩子做饭的道理。”
林慕华随意地说完,陶牧之眼眸抬起,视线落在了她的身上。
林慕华站在厨房的厨台旁,有条不紊地收拾着厨台上的食材。厨房里的灯光照在她身上,让她自带了一股柔光。而在这股柔光中,陶牧之也看到了以前在林慕华身上看不到的轻松和松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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