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了晌午, 天空正中央悬挂的太阳被一团团厚重云彩遮盖,只有云与云边缘相接处,才有几缕阳光从天上的缝隙里飘下来。当有风吹过, 席天从背包里拿出布玛叫他们早准备好的后外套穿上,这才阻止了剩余的暖意从微薄的体温上流走。
也许是由于歉意,本来预定是今天上午出发,却推迟到下午, 布玛对此没有任何怨言,路上还同他们开完笑, 说正好上午可以在家里帮雌父带着弟弟。
这一路上, 尽是艾利斯和布玛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,席天专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 他们谁都不敢打扰他。
艾利斯对这个地方很是好奇, 向布玛询问这座塔斯卡山发生的事。
布玛虽然十四岁,但对关于家乡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却知之甚详。
“我不知道您听过的是哪一个版本的故事,我现在知道的可就有三个版本,分别是我爷爷讲过, 村长讲过的, 还有我那家从大城市里回来的知识分子讲过的。”
“这三个你都说说。”艾利斯只想打发无聊时间。
“流传最广的版本是我爷爷说给我听的,他说, 五六十年前,塔斯卡山上忽然来了一群神, 他们带着天上的神奇物件来到这里,建了一所华丽的宫殿, 里面困着一头凶猛的野兽,每逢夜晚,月上中天,都能听到野兽的嘶吼。
这头野兽是穷兽,星球上的人原来都穷的吃不起饭,神把它困住了,年景逐渐就好了起来。
才有了我们现在连续二十年最佳宜居星球的排名呢。
就是穷兽总是不安分,但是它的弱点就是怕细小的东西,比如针,一扎它就会发出像幼崽一样的呜呜哭声,可有迷惑性了。
星球上为了镇压它,特地在每年夏季之初,举办‘针叶草节’,祈祷能驱穷兽,保丰收。”
“你说的是节日来源吧?怎么和这里有关系?”
“我爷爷在小时候是亲身经历过的人,因为当年他就住在这座塔斯卡山脚下。他还看见过穷兽,装在大粗布麻袋里,扭来扭去,会发出幼崽啼叫的声音,它装在坑里,神嘴里念出咒语,随手倒了点水,就冒起一股烟,发出滋滋声音,还有那野兽凄厉的叫声。”
布玛边说边用手比划着。
“你不用描绘得那么详细,我都感觉有点冷了。”艾利斯夸张地抱了抱肩膀,抬头望了望头顶,天空被直入天际的树枝切割,光明被阻挡。
“我们村长说的就没意思了,他说这里以前就是荒山,被一个贵族富人承包下来,金屋藏娇,夜夜和他的美人淫乐。知识分子说得更无趣了,说这里是一个很出名的企业老板用来搞研发的,然后被雷电劈中,起了大火,从此就废弃了。”
布玛对于这两种解释都不感兴趣,声线平平,背着手,脚底下还踢着一块小石子。
这座山并不在星球旅游景点之内,布玛最初听到雇主点名要来这里看看,十分好奇为何养尊处优的雄子对荒废已久的地方起兴致。不过一听说有三倍的钱拿,好奇心就丢到九霄云外去了,谁也不会和钱过不去,再者说,通往那座破旧屋子的路线原本就是本地人上山打猎踩出来的,虽然路过那里回家后会招狗嫌,但一路上依然很安全。
一路上,他们走走停停,单程就走了快三个半钟头,就算艾利斯向来以擅长记路为傲,但这次是真的转晕了。
开始布玛和他还说说话,后来走累了,三人一起沉默。
最近小说看得多,他都无聊的脑补出向导会不会连同别人合伙对他和雄主打劫了。
布玛猛然停住身,手指前方道,“看,就在前面了!”
艾利斯向前望去,却什么都没看见。他回身过来戳戳旁边的席天,席天一瞬不瞬地盯着前方,“是不是那个白色围墙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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