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枝红莲(五)(黑暗的尽头。...)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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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

如果说人间是光明与正义, 那么魔域无疑便是黑暗与邪恶,出生在这里,成长在这里的魔族们, 从懵懂时期开始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,灰色的嘛……到处都是灰扑扑的一片,什么颜色都没有,再加上同族都长得比较自由奔放, 所以大家也没有对美的追求,随随便便凑合过就完了。

凑合习惯了,完全没想过去学习人类社会的生存方式, 总之除了吃什么都不放在心上, 唯一动了脑子,就是想像人类豢养家畜一样, 建个养殖场,把人养在里头,可人又不像动物那样傻,人总想着逃走,有时候抓来的人有来头,人家还要报复,所以养殖场这个想法很快就被排除。

和外面世界的花花绿绿比起来,魔域太空旷太单调,也没有魔想过这是可以改变的, 他们的双手除了用来互相厮杀以外, 还能建造家园。

因此, 当灰扑扑的魔域上空拨开云雾, 出现一轮散发着温暖光芒的太阳时,整个魔域的厚重云层都被劈开, 照亮了魔域的每个角落。

最先看见“太阳”的魔族瞪大了眼睛,舌头伸得老长活似一只吊死鬼,他用力揉了揉眼睛,心想自己一定是瞎了,否则怎么会看到天上有那么大一轮太阳?!

太阳照耀在农作物上,本来应该在今天下午成熟的大白菜,瞬间就熟了!

而且除了魔域特有的魔气之外,大白菜上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让人觉得香甜的气味,如果硬要形容的话,简直、简直就有点像他们闻到大魔头时感觉到的那种香喷喷,让人觉得特别好吃,而且比抓来的人还好吃!

但魔域怎么会出现太阳呢?

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:“该不会是大魔王……不,是主人弄出来的吧?”

既然大魔王能一脚把魔域跺成两半,自然也能创造出一个太阳,而且这个太阳跟外面人类世界的不太一样,似乎更温暖一些,照在魔身上都暖洋洋的。

有了太阳,有了光明,好像真的有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了。

在谢隐的带领下,魔族们很快学习了新的生活方式,脑海中的旧传承也被新的传承所替代,如果再有新的魔族出生,他们所接受到的,最美味的、本能会想要去吃的食物,可能就是大白菜了。

有了食物跟房子,魔族们又开始学着制造生活用具,身为魔族的好处就是办事效率惊人,不过迄今为止有个很大的问题,那就是虽然大白菜能在魔域生长,可从外头抓来的小猪小鸡,在魔域根本养不活,因为它们是活物,又是人间的动物,而大白菜是从谢隐手中拿出来的。

小猪小鸡不能呼吸,很快便憋死了,负责养它们的魔族一脸沉重地蹲在地上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,再仔细看,甚至还有些委屈,可能是没想到会这样。

谢隐问他们:“你们抓来这些小猪小鸡,给人家留钱了么?”

……当然没有,他们没钱,也不知道什么是钱,魔族在人间又用不着花钱,想吃人直接抓几个就行了。

见大魔王笑吟吟地看着自己,那几个偷溜出去抓小猪的魔族吓得腿一软,啪叽就跪在了地上,猛给谢隐磕头,谢隐摇摇头:“我没有生气,都起来吧。”

他的脾气是真的很好,哪怕是面对什么都不懂跟熊孩子一样烦人总是闯祸惹事的魔族,他也有足够的耐心。不像其他大魔头小魔头,喜欢自己享受然后差使手下去干活,谢隐自己每天也不闲着,说实话,有魔族能想到去养小猪小鸡,已经让他很惊喜了,现在的问题就是人间的动物,魔域没有办法养,为什么没有呢?

因为没有氧气。

谢隐不大懂修仙界都有些什么规矩,但他自有自己的法则,便按照自己心中所想,在魔域四个边界分别布下了聚气阵。

阵法启动的瞬间,就连种在地里的大白菜仿佛都变得更加水灵了。

现在魔族们的主食就是大白菜跟土豆,大白菜吃的更多一点,没有厨具,土豆都生啃,所以甜脆多汁的大白菜更受魔族欢迎,谢隐挑了一些学着打扮又比较爱干净,手脚还麻利的魔族,开始教他们做菜。

大白菜生吃够了,可以试着炒着吃煮着吃煎着吃腌着吃,总之吃法多种多样,土豆更不用说,虽然小猪小鸡没法养,但人间的调料可以多买一些,谢隐担心派出去的魔族不懂事,直接去人家店里抢,他便点了两个长得稍微不那么歪瓜裂枣的,能看的,带着一起出了魔域。

人类在魔域会因无法呼吸窒息死亡,但魔族的生存能力可太强了,他们到哪儿都能过,在人间跟在魔域没什么区别,唯一一点不同,便是人间魔气稀少,没有魔域待着有安全感。

本来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种族,想要友好亲如一家是不可能的,看妖修们就知道,和人修走得近不会有什么好下场,更多的人类是排外的,他们害怕未知,许多妖修甚至隐藏在山林之中生活,因为他们的内丹非常珍贵,对人类修士来说可以炼制成帮助晋级的丹药。

魔族就没有这种顾虑了。

“是的!”

因为长得比较正常被谢隐选中出来采购,编号为222的小魔族很骄傲地挺起胸膛,“我们魔族肚子里跟脑子里都是空的!什么都没有!”

所以人类修士就算是把他们剖开了也什么都得不到!因为他们根本就没脑子!

另一个编号为666的小魔同样骄傲:“没错!我们的脑子里是空的!”

谢隐欲言又止,最后摇摇头,不想再说什么。

魔族的学习能力其实不差,别看他们喊着自己没脑子,其实并不傻,像是这两个小妖,只用一天时间就学会了三位数加减法,对数字还挺敏感。

大魔头小魔头那些被没收的宫殿里有不少宝贝,拿出来换成人类世界的货币,光是买调料,就能买一大堆,魔族虽然穷,但该有的东西还是有,222就有一个百宝袋,把所有调料都装进去还绰绰有余,谢隐便带着他们又去买了肉。

666不懂:“大王,你这么厉害,为什么还要花钱?我们直接拿走不就行了吗?”

谢隐看着他:“我觉得你的脑袋很有趣,直接拿走可以吗?”

666吓得一把抱住头猛摇:“不行不行不行,大王,我、我只有一个头!”

“那便是了。”谢隐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如果没有规矩与法律,人间就会乱套,有借有还,有买有卖,形成一个循环,才能维持和发展。”

太深奥了,666跟222都听不懂,但他们乖巧跟在谢隐身后,他们是魔族,魔族最大的特点便是头上那一双角,原本应该是角越大就越强,可大魔王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点,大魔王自己还少了一只角呢,但这照样不耽误他成为大魔王!

所以三人都戴着斗笠,因为角是很难藏起来的,再加上222跟666长得虽然正常,但也得看跟谁比。

跟同族们比,他们应该算得上是大帅哥了,可是跟人类比就……就只能说是长得眉毛眼睛鼻子都在它们该在的位置,没有发生眉毛在头顶眼珠子在耳垂上舌头却从鼻孔伸出来的情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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