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记下他待过的城市,从时间到地点…….
春天的Vegas是一年中最好季节,沙漠的气候在这时显得异常友好。这里有世界最奢华的酒店,最顶级的演出,最豪阔的赌场跟永远繁忙的娱乐中心。人们尽情享受在这里的醉生梦死,从一个天堂再到另一个天堂。
换做之前,曾凡彦一定会非常喜欢,因为这就是他习惯的日常。可是如今好像有什么已经完全变了,他站在Vdara 五十六层的窗边,不眠夜的这座城市永远都闪着五颜六色的霓彩,诱惑异常,从这个高度望下去星光璀璨,永不停止的疯狂转轮与百乐宫的音乐喷泉近在咫尺。
如此的香艷绝伦他竟没了冲动,因为五百六十英里外的某处有一个人是他极渴望想要见到的,只是不知道具体地址。已经决定了,后天开车去那座陌生但有他的城市看看。
典礼在当地一个非常斯密的教堂举行,没有盛大的仪式,没有喧闹的喝彩,出席的来宾都是最亲近的家人与挚友。
一对壁人穿着全套的白色礼服,在教堂台阶上相互望着,太阳从七彩琉璃窗上直射下来,将绝美的光映在他们身上,夢到不似真实。
Aiden说他要的就是跟凡可哥哥认认真真的在大家面前宣誓,然后平平淡淡的携手一生一世。
曾凡彦站在best man第一个,他看到哥哥身体微微在颤,回答Yes的时候眼里噙满了泪。Aiden拉过他的手,轻轻吻在唇边。
全场响起掌声,曾凡彦发觉不知为何一滴眼泪从眼角边落下来,他稍稍低头,嘴角挂着笑,眨眼睛,他跟自己说:熙成,这段感情是我自己搞砸了,所以我不怪你。我自己慢慢熬着等你回来。熬过去重新开始,熬不过去,就瞒着所有人爱你。
一座有他在的城市,他学习、工作、成长过的城市。
一周,曾凡彦漫无目的晃在城市的角落,他没有特定要去的地方,就随性开着车,开到哪里就是哪里,他喜欢湾区的日落,开着车横跨金门大桥,喜欢渔人码头波丁的酸面包,打包带着到小意大利街头的咖啡馆呆上半天。
甚至还去了卡斯特罗区,满目的彩虹旗飘展,路上极其开放的同志们衣着暴露,妖艳异常,有的还很主动聊骚他。礼貌的笑笑拒绝,心里竟有点赞许,这T!MD才是天堂好吗 ……
他想有些地方一定留着熙成来过的痕迹吧,现在自己也要仔细地走一遍……
城市之光是熙成提到过的他非常喜欢的书店之一,曾凡彦特意花了整天的时间去了那里。饶是他对读书这件事真的无感,也被这家店独特的气质所吸引,那是独立、前卫、不羁的张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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