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”
鸳老板觉得她需要自力更生一下。
“这玩意儿不吃会化的。”
睁眼说瞎话的典范在此。
其实这种食物的原材料是一种可食用但固性非常高的东西,如果不吃的话,放在常温下起码能够保存三到五年,即便时间到了,它也顶多是氧化褪色,失去好看的模样,压根儿就不存在会化的情况。
但是,鸳北沁这‘拙劣的谎言’欺负欺负‘没文化’的路岑亦还是相当绰绰有余的,这不,听她这么一说,人立即皱了一张小脸,满目皆是不舍。
“我们等下还要去玩,还要吃其他的东西,你总不能一直把他们拿手上吧。”
在鸳北沁的谆谆教诲下,路岑亦终于选择了妥协,小心翼翼的左手的那只哈哈猪举到了嘴边,还没等他开吃,右手突然一轻——
手指握着的地方,只剩了一根孤零零的短签,哪里还有那只可爱的比乐兔。
路岑亦:就很秃然!!!
鸳北沁知道路岑亦有个小习惯,那就是他会把他最喜欢的东西留到最后,就像他手里的俩动物,从他先吃哈哈猪就可以看出来,两相比较之下他更喜欢的是右手的这只兔子。
接收到来自路岑亦的控诉小眼神,鸳北沁笑得一脸无赖,她抬手指了指自己嘴,示意对方想要可以来抢。
路岑亦“……”
见人刷的低头,咬着他唯剩的哈哈猪,鸳北沁颇为可惜的摇了摇头,她还是很希望这小家伙过来抢的。
唔,这玩意儿太甜了,果然只有小孩子喜欢。
……
“那是什么?”
不远处,一大群的小孩子一边尖叫着,一边却又满脸笑容的飞快奔跑着,他们的身后,追逐着几只和他们差不多高的生物,周围的家长并没有露出什么震惊害怕的神色,显然那也是个娱乐项目。
“恐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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