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章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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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说,我和朋友提前约了早上出去玩,她如果临时说有事不能过来,我会开开心心回家补觉,而不会觉得生气。

毛球说我的本质是个睡觉精。

那段时间,高中跟我传绯闻的一个男生回国来北京,我们在北京的几个高中同学聚了聚。行行不是很高兴,但是什么也没说。

据说男人也有闹别扭的时候,他不说,但是又想表达一下自己的不满。

所以他想出了这样一个办法。

前一天,我发现家里的洗衣液用完了,然后约好第二天早上一起去逛超市买点儿日用品。

早上八点闹钟响的时候,他说早上临时有个视频会议,所以不能跟我一起去了。

我当时可开心了,因为我前一天晚上复习到两点,在研究一篇论文,一直没睡好,闻言兴高采烈地

把他推去书房:“你去吧去吧,不用管我!”

然后等他出去三秒后,我立刻重新躺下,睡得不省人事。

行行说,他当时就觉得不应该跟我这种人生气。

(13)

和我传绯闻的那个男生,我们就叫他绯闻哥吧。

我和绯闻哥的事儿是这样的。

我从高中就开始写小说,而绯闻哥恰好是个文艺青年,很爱看书,各种题材都有涉猎,连我写的言情小说也来者不拒。

他不光看,还能给我提提意见,于是我们就经常进行一些纯洁的学术交流。

写文写到中间,对男主心态拿不准的时候,我就会问问绯闻哥?:“你觉得这里,男主应该冷酷地说‘女人,你这辈子只能留在我身边’,还是柔情地说‘宝贝,别怕,有我在’?”

绯闻哥严肃地摸了摸下巴,指点我另一条路:“这里吧,我觉得男主给张八百万的支票更合适。”

我思索一番,点了点头,奋笔疾书地把“梗”记下来。

那会儿,我经常把写的东西拿给绯闻哥看,因为都是手写的小说,班上其他同学都默认为是情书。

这种事呢,一般是你越解释,别人越肯定,我就干脆装不知道,正好快高考了,我也就不写了,和绯闻哥开始保持距离。

绯闻哥那边因为反应迟钝,压根就没受到过任何困扰,甚至直到高考以后同学聚会,被人问起,他才知道我和他在别人心中曾经是那样的关系。

KTV包厢

内,绯闻哥手握话筒,一脸迷茫地喊道:“哈?!什么情书?陆绒只会问我她的男主应该是黑道邪魅小王子,还是帝国冷酷大将军!”

振聋发聩的回音里,我恨不得把绯闻哥当场掐死。

(14)

吟诗作对是我在闲暇之余的爱好之一,我吹牛的时候常常说,如果早生个一千多年,《唐诗三百首》加上我那份,可能就变成《唐诗三百零一首》了。

我的代表作如下:

“长恨春归无觅处,不觉已不穿秋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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