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2章 第一百一十二章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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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季母家住了两天之后,肖嘉树和季冕便回国了,很久没见到儿子的薛淼亲自跑到机场去接人,还请季冕吃了一顿饭。席间季冕非常有礼貌,一口一个薛姨地叫着,还敬了几杯酒,姿态放得极低。

肖嘉树坐在他身边,却不敢有任何亲密的表现,只能趁母亲不注意的时候冲他眨眨眼,噘噘嘴,然后埋头忍笑。一顿饭吃完,季冕已被爱人弄得既心痒又无奈,目送薛淼的车开出去老远才回到自己车上,长长叹了一口气。

在美国与小树朝夕相处了两个多月,乍然分开,他真的很不习惯。以往出行,小树总是与他形影不离,一上车就搂住他一只胳膊,先喋喋不休地说会儿话,然后亲他几口,这才恋恋不舍地坐回原位。若是路况好,他便会偷偷伸出一只手,握住他空闲的手;如果路况不好,他就会乖乖靠倒在椅背上,隔一会儿看他一眼,隔一会儿又看他一眼,仿佛怎么也看不够一般。

这时,季冕也会转头看他,或冲他笑一笑,或揉揉他的脑袋,他就会立刻从奄耷耷的状态变成生龙活虎。

第一次买车的人总会对驾驶充满热情,一个人把车开到几百公里以外的地方,只待那么几分钟,甚至一秒也不停留就开回来,也会觉得很意思。但驾龄越长,对于开车就越会感到乏味,一听说自驾旅行,几乎立刻就会头皮发麻。以往的季冕也是处于这个状态,非常厌恶开车,尤其厌恶长达几小时的驾驶。

但自从有了小树,他就爱上了两个人待在一个封闭空间中的滋味。他们随便聊什么话题都会觉得很有趣,没有话题可聊了就会黏糊糊地说几句情话,然后被彼此感动,飞快交换一个亲吻。他可以载着小树在陌生的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转上好几个小时,也可以突发奇想地把他带到遥远的另一座城市,在路边的餐馆坐一坐,吃一块披萨,喝一杯咖啡,然后趁着夜色回转。

漫长的旅途中,只要有小树陪伴,他便丝毫也不会觉得疲惫。有时候他甚至觉得,他可以带着小树一直一直往前开,开到世界的尽头去。

爱情真的是一件很神奇的东西,可以让原本枯燥的生活变得新奇,也可以让原本厌恶的事情变得有趣。季冕发现自己的生命正因为小树而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,但这变化是好的,是甜蜜的,也是充实的。

所以在此时此刻,送走小树之后,他竟觉得格外孤独,人已经坐在驾驶座很久了,却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。过了大约有十分钟,他才发动引擎朝新布置的公寓驶去,小树没搬来之前,这里还称不上一个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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