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 好感
温朝安和周茸连着去打了三天球。
这几天算是整个八月最燥的几天,温朝安一次场没上,每天坐在建筑投下的阴影里面喝水,依然热得汗流浃背,更不用说从中午打到下午的周茸和于东子了。
第四天上午,刘天珩终于热得受不了,问温朝安要不要去图书馆吹吹空调看,或者别的什么地方也行,反正要室内。
温朝安对图书馆简直不能太向往,当即点头,两个人就和周茸他们分道扬镳了。
温朝安身上有个小本子,只要去图书馆他就会带上。
小本子上除了记书名,还有摘录、创作的功用。这是他从小养成的习惯,每本书看完都多多少少有些感悟,他就喜欢把这许多的感受写成小诗记在上面。
刘天桁看见这个本子如同见了宝贝一样,要抱在怀里拜读,还要和温朝安讨论。
一开始,温朝安还会感到有一丝丝羞耻,不过很快,他就被刘天桁的想法和感悟吸引,自觉能从这里听到很多新的见解,也是学习的一种。
两人各自心里都觉得是找着了知己,一聊就是一上午,坐在图书馆的小角落,不敢大声吵到别人,像两只悄咪咪接头的小老鼠。
这就苦了陆浅颂。
陆浅颂和图书馆缘分不深,如果不是那天刚好急着上厕所又刚好走到这里,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进去,不过也就是因为这一次巧合,就又让他碰见了温朝安。
陆浅颂不知从什么地方看出温朝安和自己不一样,是个会经常来的人,竟然想也不想就一连来了三天,找了个能看见大门的位置,从开馆坐到闭馆,只为了钓这条没见过几次的小鱼。
不过缘分不是说有就有的,偶遇也不是想遇就遇,这三天他连半个人影都没看见。
那同理,缘分来的也当然要猝不及防,陆浅颂都快要放弃了,谁知这么一回头,等待的人就这么出现在了眼前。
缘分啊,我和这个小哥哥果然是有缘分的。
陆浅颂想,还要是极大的缘分。
他随便拿了本书,意欲靠近两人,站在离他们几米远的书架后面,时不时探头去看。可他没想到,学霸看起书来真的可以几个小时不变姿势,像两块不通人情的大石头,要看到地老天荒。
陆浅颂在书架站了快四十分钟,望眼欲穿,也没能等到俩石头动弹一下。
我这是在干什么啊?陆浅颂想,直接出去打招呼不就行了吗?
他和温朝安见过三回,虽然每次都是偶遇、凑巧,但也能说个眼熟,而且就算和温朝安很生,他和刘天桁却不是没见过的。刘天桁是年级的小学霸,比他低一级,曾经代表初一参加过数学竞赛,而他是初二代表,当时就是和刘天桁一起坐车去考试的。
所以还是能行的,打个招呼而已。
一向阳光开朗不拘小节的陆浅颂踏出半只脚,还没落实,又烫到蹄子一样收了回来。
不行不行,他想,坐过同一辆车的情谊算是个什么情谊,那之后两年了,不还是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吗?这么贸然出去,不就谁都知道他的目的是那个叫做朝安的小哥了吗?
陆浅颂站在书架后面,抱着本《如何让你爱的人爱上你》,在“如何和在意的人搭话”的事情上犯了难。
再说这边。
温朝安手上拿着一本红褐色的硬壳封皮书,看了一会,突然停下,似乎想在本子上写什么,可拿起了笔又不知该如何落下。他用笔杆点了点自己的下巴,模样犹豫,也不知在想什么,慢慢将目光投到远处——他坐的这个地方能看见楼下一层,下面人来人往,明明是图书馆,却不仅仅有人,还有人步履匆匆,还有人说说笑笑。
温朝安拿笔在纸上点了点。
从陆浅颂这个角度看,能看见小少年的侧脸。
温朝安从小长在乡下,没有城里孩子精致,但算得上白净,尤其在城里住了小半个月,有温妈给他搭衣服,整个人看着清清爽爽的,说起话也没有特别拘束,和一年前在餐馆里紧张到一惊一乍的小男孩一点也不一样了。
他的侧脸很好看,挺瘦的,有些棱角,这样的样貌一般感觉都是在室外打球挥洒汗水的一类,对场外邪魅一笑能让女生疯狂尖叫。
可温朝安不是那类人,他喜欢,喜欢安静,这样的面容配他的气质就显得很少见,是一旦注意到就很难再移开目光的类型。
尤其是……
温朝安的脸上浮现出一种近乎于迷茫的神色来,他突然低下头,在纸上写起来。
陆浅颂莫名觉得他这一刻是孤独的,他突然非常想站出来,走过去,看看他写下了什么样的字句。
“朝安。”
刘天桁点了点桌面,引温朝安看他,他小声说:“我去楼下换一本,马上回来。”
温朝安一愣:“这本看完了?”
刘天桁点了点头,起身离开座位。
温朝安思绪似乎被打断了,又变回了平时的样子,他看着刘天桁下楼,扭了扭长时间不动的僵直的脖子,余光扫到一个人影,吓了一跳——陆浅颂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他身后。
温朝安神色讶然:“……”
怎么像个鬼故事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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