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一片龙鳞(三)
从前,方爱红欣赏那些会吟诗会写字,总是穿着体面整洁的城里知青,她看不上农村的泥腿子们,觉得降低了自己的格调,因此无论别人怎么劝,她都不愿意在农村扎根。她总觉得,自己有朝一日是能回城里去的,可是这一年一年蹉跎下来,把十七岁的她蹉跎成了二十七岁的老姑娘,仍旧没能回城。
直到野猪扑面而来,小命悬于一线,霍青山那在她看来空有其表的魁梧身体挡在了自己面前,方爱红才明白什么叫做怦然心动。她浪漫地认为这是命运的邂逅,否则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巧合?
霍青山将野猪掀翻,又用手上的钢叉干脆利落地刺入野猪脖颈,那在知青们面前凶神恶煞的野兽,在他手里就跟小鸡仔一样毫无抵抗之力,瞬间倒塌。
他皱着眉,不知道这几个知青上山作什么死,村里人也算是在山脚下长大的,都不敢走到这深山里来,要不是他想上山弄点蘑菇回家给媳妇做饭吃,无意中听到有人呼救,这几个人今儿怕是要交代在这了。
他完全没意识到有个城里姑娘对自己芳心暗许,可能就是知道也不在意,两头野猪虽说一大一小,但小的那头估摸着也有二百来斤,霍青山就一手拎着一只,肩头扛着一只,对知青们说“跟我走。”
这几个人慌不择路都不知道跑哪儿了,要是他不带着下去肯定找不到来时路。
刚到村头,有那眼神儿不好正蹲着乘凉的老头儿瞧了,吓得叫起来“野猪进村啦!野猪进村啦!”
这一喊可不得了,家家户户吓得四处逃窜,霍青山沉着嗓子喊“不是野猪,是我。”
老头儿眯起眼睛仔细看看,哦,那野猪原来是一头叫提着一头叫扛着的,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,“是山子啊,人老了,眼神儿不好使了,还以为你是野猪呢。”
又黑又壮又高大,从某种角度上来讲,霍青山跟野猪确实是有些共同点。
当然作为当事人,并不觉得这是什么赞誉,这两头野猪太多了,霍青山也不可能一人独吞,而且还有四个知青看着,肯定是要拿回来大家一起商议着分的,村里很快沸腾起来,都知道霍青山打了两头野猪回来!至于后面那几个知青,不好意思,没人在意。
方爱红正踌躇着要如何开口跟霍青山说话,才能体现出自己的优雅气质与独特,结果就见霍青山把两头野猪砰的一声丢到地上,连连后退“别过来别过来!我身上脏死了!”
她顺着霍青山的视线看过去,只见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姑娘,手里推着个木质小车,小车里是个胖乎乎的奶娃,正吸着自己的大拇哥儿,吸得如痴如醉。
霍青山提了一路野猪身上能不脏吗,他不说玲珑也不可能靠过去,而是推着小车好奇地去看被打死的野猪,霍青山只顾着打野猪,都忘了要采蘑菇,这下可好,本来晚上打算给媳妇做蘑菇炖小鸡的。
方爱红从没关注过村子里的事儿,这是属于她的高傲,连带着先前跟知绢结婚的知青陆爱平,她也没怎么关心过。本来觉得陆爱平长得不错家世也不错,可惜陆爱平娶了个村姑,后来又靠着家里的本事回城,一点消息都没留,方爱红自然对他死了心。
她常常觉得陆爱平是没有眼光,其实陆爱平就是单纯的颜控,人家知绢虽然是农村姑娘,但生得漂亮水灵,方爱红跟知绢在一起,谁会把方爱红当城里姑娘啊。
霍青山匆匆回家一趟,他们家的院子是霍青山重新扎的,又高又密,但凑近了也能影影绰绰看到些什么。方爱红假装不经意地靠近,透过篱笆,看见霍青山把上身褂子一脱,露出精壮结实的胸膛,充满力量感。二十七岁的姑娘,哪怕是没结过婚,也懂得欣赏男人的美,方爱红这一瞧,立马口干舌燥,农村没什么讲究,许多男人大夏天都会敞着膀子露出上半身到处走,但大多数都没什么看头,像霍青山这样的是独一份。
他直接用院子里的水桶往身上浇,一点都不怕刚打上来的井水有多冷,还故意使坏抖漏头,把水珠甩到边上的蓝裙子姑娘身上,气得她拿脚踹他,这回霍青山不嫌自己脏了,一把将人姑娘抱进怀里,对准小脸蛋就是几个啵啵,亲得外头的方爱红都臊红了脸。
这青天白日的也真是不知羞!农村姑娘就是没规矩!
没规矩的农村姑娘被高大的汉子抱在怀里,他身上水珠都没擦干,弄湿了她的裙子,这让她很不高兴。
霍青山捧着那瓷白的小脸儿亲了好几口,眼看小媳妇要发火了,立马收手“今儿没采到蘑菇,晚上给你做烧猪肉吃好不好?野猪肉拿来烧可香了。”
“好啊。”有好吃的玲珑就不挑。“不过你怎么一次抓了两头猪下来?”
霍青山把今天的事儿跟她说了,最后总结道“那些城里知青只会作死,要不是我今天上山,他们命都要交代在那。”
玲珑撇嘴道“随便吧,反正与我们无关,你快点把身上擦干了,别弄得我一身水。”
两人在里头说着家常话,外头方爱红倚着墙假装在休息,都听了个一清二楚。
过没多会儿,大队开始集合,这野猪是霍青山打的,属于公有财产,但霍青山一人出的力,所以给霍青山单独分了那头比较小的野猪的一半,村民们大多没什么异议,有几个红眼的也被怼了一句你行你上——这谁行啊?这可是野猪,能把几个成年汉子都撂倒的野兽!
霍青山一人得了小野猪的一半,看不出是满意还是不满意,反正他常年都这个表情,在外人面前高深莫测的,瞧不出来他的心思。
其他人都按照人头分了,连知青们也没落下,不过野猪肉跟家猪肉不一样,做法也不同,会做的人不多,不会做的话吃起来味儿也不如家猪肉,但这年头能吃上一口肉就不错了,还要什么自行车?
霍青山做了一顿烧猪肉给玲珑吃,又送了隔壁婶子家一碗,剩下的他切成片串起来烤成肉干,留了一部分给玲珑做零嘴,剩下的准备拿去县城换点钱票,因为天气热,肉不好保存,留了也吃不完。
玲珑对这些是都没异议的,她是个撒手掌柜,万事不管,连孩子都不带,每天吃吃喝喝睡睡玩玩,哪怕是隔壁婶子都怕她再这样下去,把霍青山给吓跑了——到哪儿去找这么好的男人哟!
方爱红自打看上霍青山,男人救自己于水火之中,千钧一发之际,那真是英俊彪悍的让人心悸,男人味爆棚,她是怎么看怎么顺眼,于是也特别关心霍青山的事,各方面打听,对霍青山也了解的七七八八。
然后愈发觉得玲珑不值得。
她还是城里姑娘呢,下乡知青,有文化有素质有修养,照样下地干活赚工分,怎么身为农村姑娘的玲珑就不用了?非但不用,还每天好吃好喝,听说霍青山常常上山,为的不是别的,就是给玲珑找口吃的!
山里多危险啊!还有野兽呢,她也舍得让自己男人进去!真是馋嘴!
霍青山不仅下地干活是一把手,上山打猎更是厉害,不仅如此,他还会做饭洗衣服做木工,玲珑常常推的那个婴儿车就是霍青山亲手打的,这么个男人,怎么就叫个农村姑娘给套着了呢?
要不是霍青山养活,玲珑能像现在这样白白嫩嫩水灵灵?
方爱红觉得自己是干活干多了,要是自己也能过上玲珑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,她肯定比玲珑更白嫩!
正好大队上的会计年纪大了,前阵子摔了一跤,不能来上工,大队长就说要找人替补,给工分还不用下地,这可是个美差,但村里读过书的人少,基本上也就是在知青里选了。
方爱红对这个职位势在必得,谁知道她还没来得及去呢,就得知已经内定玲珑了!
这下别说方爱红,就是其他几个知青也不高兴,纷纷找上门去,玲珑正在那看账本算工分,她是不想干这个活儿的,奈何隔壁婶子火急火燎把她抓过去,生怕她去晚了让别人抢走,玲珑只好意思意思表现一下,老会计算得慢,还得用算盘,她是看一眼就直接往上腾数字,腾完了大队长跟老会计一对,嘿,还全对!一个都不带差的!
这心算能力少说甩知青们好几条街,虽然是城里来的,可这个年代的知识教育水平也就那样,有些知青甚至是小学毕业就自称文化人了,方爱红如此傲慢,也不过是因为她是高中学历。
他们不服气,大队长也没说啥,一人给了本账本让他们算,结果算盘只有一个,如方爱红这样的还得要草稿纸——你说费这事儿干啥?
人家玲珑坐在那拿着笔三下五除二一本账刷刷算完了,这几个还在那儿奋笔疾书呢!
技不如人,自然甘拜下风,惟独方爱红不太甘心,她要求检查,一检查自己更丢人,气得眼圈通红,怒视玲珑一眼,拔腿走人。
莫名被瞪的玲珑回家就把霍青山摁在床上揍了一顿,花拳绣腿的疼倒也不疼,主要是霍青山心疼呢,握着她的小粉拳吹气,问是谁惹了她。
玲珑说“除了你还能有谁?你是不是跟女知青搞上了?那女的一直瞪我。”
霍青山被这罪名一压,差点儿跪地上去“可别冤枉我,我就稀罕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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