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色是刮骨钢刀
“那小子,还没吃晚饭呢。”
“吃什么,明天就要死的人了。咱们再干一杯。”
昏暗潮湿的地牢内,两个裹着朱红官袍的金吾卫交头接耳,面前摆了只鲜香烤鸡,他们掰了鸡腿,自顾自喝起酒来。
方念紧靠着石墙坐在最后一间地牢内,手脚拷着铁镣铐,稻草的霉味飘荡在空气里,一连饿了几日,再闻到食物的香气,他的胃里只感觉酸水翻涌。
本来饿了数天的人,脸色早就苍白,满眼无神,但他虽消瘦,双眼却幽暗锐利,犹如鹰狼。
换了谁也猜不到,这样连饿了三天,在地牢中犹如老鼠一般苟活着的人,却正是青凤国的旧太子,先皇唯一留下的血脉。
“——你有这样绝佳的天赋,却如此自暴自弃!”
他的神志恍惚,想起昔日灵霄派山巅,三清庄严神像前,他的师父凰临真人恨铁不成钢的表情。
“……我是真心喜欢他,师父。”他还记得自己当初笃定笑着说,乐观得有点盲目。
“情爱情爱,人世间情爱不过是过眼云烟!你有这样的天赋,修炼百年,飞升指日可待!你以为他是真心对你!?你为了那个摄政王,就要放弃面前的光明前途!?”他师父暴怒说。
“师父。”他说:“我想好了,要跟他回宫,我不会后悔的。”
“也罢!”他师父长身玉立,终于冷脸拂袖说:“既然如此,一旦叛出师门,你今后永不许再回修真界,我灵霄派,就当从没你这个弟子!”
方念的心中泛起一股酸意,现在一想,他巴不得师父当时捆着他,关着他,哪怕抽他百八十鞭也不许他下山,这就好了。
他素来灵力深厚,这是被当今修真第一大派灵霄派盖戳判定过的,他十二岁时也曾经师承灵霄派,可他见色起意,十六岁就半途而废。
让他见色起意的始作俑者,正是当朝摄政王,风弘。
在方念短短十六年人生中,所见美男子无数,不过风弘却是他见过颜值最高的一个。**Y**Q**Z**W**5**C**O**M**
风弘是方念心中的男神,也是京城所有少年少女心中的男神,方念当时在灵霄派修行,本来是御剑坛大长老最得意的弟子,但一看到亲自来接他的摄政王,立马缴械投降,摇着尾巴回了皇宫。
风弘口口声声说要扶他上位称帝,他从没想过当皇帝,他并不傻,先皇的势力早在朝内凋零,扶他上位并没半点好处,他也猜到自己回宫不过是给人当当傀儡花瓶,摆着好看。
他原本最差的预期也不过是觉得,当不成皇帝,就让摄政王风弘来当皇帝,风弘一向喜欢他对他好,最多不过封他个闲职藩王,拿点俸禄,只要能跟风弘在一起,就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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