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7章(1/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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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廷文的声音很好听,言语流畅没有拖沓的废话,大凡精神变态之类的案例都会让人听得如痴如醉,整个会场安静极了。霍疏影身边有两个学生细细琐琐在写纸条,恍惚间,她好像回到不久之前,姚思胧正坐在洛廷文身边主持讲座。她酷爱文艺,常说自己的理想是将来毕业可以去电视台当个主持人。

事实上,她也是学校研究生会文艺部的活跃分子,毛遂自荐参加了好多节目的表演和主持。可是现在,她已经离开这个世界有一个多月了。

霍疏影居高临下,总觉得姚思胧似乎尚在人间,一会儿就会从袁老师的身后蹦跶出来,用清亮略显嘈杂的声音宣布:“接下来是个人提问时间,请大家保持良好秩序,举手发言。”

前排一个男生问道:“老师,我的女友和别人跑了……”话说了一半,台下哄然大笑,就连袁老师也禁不住莞尔。

那男生不好意思地抓抓头,继续说道:“她和我交往的时候就已经一脚踏两船,还整天要我帮她买这买那,我一个月留给自己的生活费才300元,其余都给她买东西了。所以我有段时间非常恨她,天天诅咒她期末考试不及格、将来也会被男友抛弃。我想让她也体会我遭遇过的苦,我是不是精神不正常啊?”

洛廷文微微笑道:“一般来说,会认为自己有精神病的人基本上都不会是真正的精神病人。当然,每个人都会因为不公平的遭遇而做出一些看似不正常的举动,我们称之为情境型精神变态者。只有持续地、在任何环境、任何时间都表现出精神变态症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变态者。放心吧,你只是气不过被女友抛弃而已。”

台下又是一阵笑声,洛廷文继续道:“不过,既然你敢于在讲座上开口,说明这件事在你心中其实已经算不上什么了,对吗?”

那男生笑嘻嘻地点头坐下,霍疏影暗想,看他这副样子,不是来捣乱的吗?

后排有个男生举手,在得到袁老师的点名后起身问道:“洛老师,还记得一个多月前的讲座,那时有同学曾经就十一三案件向你提问。不知道根据你的判断,你认为杀死被害人的会是一名精神变态者吗?”

洛廷文略一沉吟,像是在回忆当时的情况,隔了一会才说道:“我向问问大家,一个人先杀人然后分尸,究竟在哪个阶段算是精神变态?是杀人?还是分尸?”

台下同学们议论纷纷,霍疏影周围也有几个同学在交头接耳地讨论,她听下来当然是“分尸更为变态”这样的意见占据上风。

洛廷文伸手示意大家安静,“事实上,我们认为,凶手在杀人的时候受到冲动情绪的影响,其实是不正常的,因为正常人知道杀人犯法,绝对不应该杀人泄愤。在凶手实施犯罪之后,接下来的分尸却是一个理性人所为。为什么要分尸?分尸之后便于抛尸。那又为什么要抛尸?抛尸是为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,进一步就能逃脱法律制裁。怎么样?层层递进,完全符合逻辑,你能说这样的罪犯是心理变态吗?”

“老师!”刚才提问的男生又站了起来,“可是很多变态杀人狂分尸不是为了躲避法律制裁啊,他们甚至保存尸体的一部分,欣赏自己的犯罪手法,有人在描述白教堂血案的时候说,凶手只是在享受乐趣而已!”

洛廷文点点头,“我们回到你们所说的十一三案件中,根据我所掌握的有限的资料,凶手是扼死死者的,扼死是一个缓慢的过程,不似用刀枪行凶简单明了。同时凶手在杀死死者后并没有做进一步的处理,反而挖出了死者的眼珠。请注意,他挖出死者的眼珠并不是有些案例中的罪犯害怕所谓的最后影像,而是放在一只干净的碟子里。从开始行凶到后来挖眼,最后据说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连房门都没有关。这种变态行为是持续性的,并且凶手很随性,似乎无所谓尸体被发现的时间点,在我看来,这个凶手绝对是危险的精神变态者。”

“那么,这算不算无差别犯罪?”那名男生又问道。

“这个我就不知道了。”洛廷文双手一摊,笑了笑,“就算是再可怕的变态杀手,其实在挑选猎物的时候也是有目的性的。比如杰克比较喜欢妓女,对不对?所以十一三案件中的死者和凶手之间是否有过恩怨,恐怕只能留给警察了。”

由于很多学生知道寒假之后洛廷文就要离开学校,因此即使讲座结束依旧围绕在他身边,问个没完没了。袁老师本想说些什么,正巧有个女老师进来说大楼外有人找他,于是他只能抱歉地对霍疏影笑笑,率先离开了教室。

好不容易等到这群多嘴多舌的学生离场,霍疏影一边帮着洛廷文整理讲义,一边问道:“洛老师下次什么时候再来S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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